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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16 Thur.

1:靈修加拉太書第三章。

1~3:「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麼?......

所以,既然我們是因聽「信」福音而受聖靈,又因「信」耶穌基督為我們釘十字架得已被贖罪,除了信耶穌並祂釘十字架,斷不可以有別的來攪擾我們的信仰。若有別的,則是異端了。不見上面一句經節:「誰又迷惑了你們呢?」並且加拉太書二章21:「我不廢掉上帝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可見人得救恩不是因行律法,是因上帝的恩,關鍵在於我們「信」神的兒子耶穌基督。

 

8~10「並且聖經既然豫先看明上帝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這裏又是講到了「因信稱義」、「以信為本」。加拉太書有很大的特點就是在講加拉太人被異端攪擾。加拉太書第一章6~7:「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以上靈修有得著的經節講到了,「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的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試問,這世上有任何人可以全守律法嗎?舊約的律法那麼多條,這世界的引誘、撒但的攻擊、肉體的敗壞,請問都能勝過嗎?沒有一個人是聖潔的。除非他靠著主。律法就是要人完全遵守,犯了一條,就不完全,就必死無疑。因為,神是聖潔的,犯律法便是不聖潔,必死無疑。那「必死無疑」,下到地獄,有何法可救呢?感謝主,用信主之法就可以了。

 

25~29:「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上帝的兒子。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

這裏講的師傅,指的是律法,律法是我們訓蒙的老師,引我們到基督耶穌裏,使我們「因信稱義」。這乃是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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